文/法操司想傳媒根據新聞報導,知名武俠小說家金庸於日前過世於香港,享耆壽94歲。金庸的長年好友,同時也是著名小說家的倪匡也對此感慨:「現在只剩下他一人了。」金庸曾經請倪匡代筆寫作根據報導,當年金庸在報紙上連載天龍八部的時候,曾因想出國旅行而商請好友倪匡代筆撰寫天龍八部的部分內容。由於倪匡本身並不喜歡天龍八部中的阿紫,因此趁代筆的那段時間將阿紫寫瞎,導致金庸後來必須要花篇幅收拾殘局,但也使得阿紫的人物刻畫更為立體。雖然集結成書時已刪除了許多倪匡代筆的部分,但阿紫眼瞎的劇情仍然保留,且金庸再也不敢找人代筆寫作。什麼是「共同著作」?有時候一個人工作沒有效率、或者是有其他原因,我們會找其他人來幫忙完成工作。創作也相同,有時候是由很多人一起發想完成,而每個人都對作品有一定的貢獻。在這樣的情境下所產生的著作物,就有可能是共同著作。所謂的共同著作,根據著作權法第8條的規定,指的是:二人以上共同完成之著作,其各人之創作,不能分離利用者。而一般認為,一個著作要屬於共同著作必須要符合幾個要件:舉例來說,阿法和阿操兩個人一起發想了一本小說,一個人負責文戲、一個人負責武戲,由於兩個人的創作部分必須要放在一起才會構成一部完整的小說,無法分離使用,因此就屬於這邊說到的共同著作。必須特別注意的是,不是所有的共同完成的著作都是共同著作,如果只有一個人負責完成所有的構思,其餘的部分發包給外人依照他的指示完成,這個時候就不會是共同著作。此外,如果是公司內部數個職員共同完成的作品,想是遊戲公司的遊戲,則可能會屬於職務著作。倪匡幫金庸寫稿到底算不算共同著作呢?回到今天的狀況,金庸在連載途中委託倪匡代筆撰寫天龍八部,那天龍八部究竟是怎麼樣的著作呢?雖然我們不是當事人,並不知道二人之間到底是以什麼樣的方式達成協議的,但通常找人代筆的情況,請求代筆的人應該都已經想好了劇情的大綱,並請對方依照劇情大綱撰寫作品。如果金庸也是採此模式的話,由於倪匡僅是按照金庸擬定的大綱來寫,雖然中間可能會出現例如阿紫眼瞎的無法預期的狀況,也很難說兩個人有「共同完成著作」的意思,因此似乎還是很難屬於這邊說的共同著作。但是也不可排除另一種可能性,就是金庸其實並沒有給倪匡任何的大綱,雖然這樣的狀況幾乎不可能發生,但是如果有的話,就有可能會使得天龍八部變成金庸及倪匡二人的共同著作了。大家一起來想想:如果作者死後有人代寫到底算誰的呢?其實最近有另一個問題值得大家一起來思考:著名的日本輕小說作家山口昇,在撰寫他的成名作《零之使魔》期間,因癌症於2013年辭世。由於當時作品以接近劇情尾聲,加上作者留有到結局為止的劇情大綱,因此出版社另外找了輕小說作家志瑞祐代寫剩下的2集。雖然最後在出書前的宣傳有說是代寫,但最終書籍出版仍以山口昇的名義出版。如果是這樣的狀況的話,究竟《零之使魔》這部作品到底是山口昇一人的著作呢?還是山口昇和志瑞祐二人的共同著作呢?大家一起來思考看看吧!更多論壇文章 兒子外遇 婆婆攻擊媳婦最強的10句話 南都覺醒:高雄人心思變的三大因素 比總統信任下挫更可驚的訊號:藍綠政黨認同大逆轉 中國房子開始吃人了…那台灣呢? 同婚合法化之後 瑞典怎麼了? ______________【Yahoo論壇】係網友、專家的意見交流平台,文章僅反映作者意見,不代表Yahoo奇摩立場 >>> 投稿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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